警方公示信息咋匿名“亮证姐”,实名“平头哥”?“平头哥”回应
8月6日,广西防城港奔驰“亮证姐”被行拘5日,警方公开文书对其姓名隐私进行保护,但却引用了事件另一当事人“平头哥”的全名,引关注。
网上信息显示,8月5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“八桂警察阳光执法网”公示了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方城分局出具的《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【防区公行罚决[2025]1834号】显示:
现查明,2025年7月22日17时45分许,违法行为人侯某某驾驶黑色奔驰SUV汽车行驶至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雄饶饭店对面小路,与对向行驶而来的白色长城汽车会车时与对方车辆驾驶员李XX(全名)发生争吵,争吵期间侯某某顺手在其驾驶的车辆扶手箱位置拿出一本“行政执法证”并***对方驾驶员要“亮证”,随后侯**向对方出示“行政执法证”。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侯**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。
有细心网友注意到,在文书中,警方对“亮证姐”侯某某的姓名进行了隐私保护,但对“李XX”则引用全名。
8月6日,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事件当事人“平头哥”,对方表示:“如转发相关内容,请给个人信息打码,感谢!”
同日,记者从“八桂警察阳光执法网”注意到,《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》上,李XX的姓名已被隐藏。但在“广西公安执法公开”公众号的“行政处罚决定书”中,记者查询到关于“亮证姐”的处罚决定,李XX的全名仍然可见。
记者就此事联系到防城港市公安局,工作人员说,此事建议以公告为主,随即挂断电话。记者再次拨通电话,工作人员说,具体事宜建议联系公安防城分局。之后记者联系公安防城分局,电话无人接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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